迪生创建(00113) - 历史高管履历
| # | 姓名 | 职位类型 | 介绍 |
|---|---|---|---|
| 1 | 潘廸生先生 | 董事 | 六十八岁,为本集团之创办人及主要股东,彼亦出任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主席。潘廸生先生于一九八零年成立廸生集团业务、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并自一九九二年二月起为集团执行主席。彼领导董事局并确保董事局能成功地及有效地履行其责任。潘廸生先生为HarveyNicholsGroupLimited(「HNGL」)之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亦为其一间附属公司(合称「HN集团」)之董事。HN集团为本公司之关联公司。彼为本公司之首席营运官、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潘冠达先生之父亲。潘廸生先生与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于本公司拥有须具报权益之DicksonInvestmentHolding(PTC)Corporation(「DIHPTC」)之关系,谨载述于本报告书之「董事权益」及「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权益」两节内。 |
| 2 | 潘冠达先生 | 董事 | 三十岁,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总经理,并分别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获委任为首席营运官,彼现行之职责包括监督本集团在香港及中国大陆之零售业务,彼亦为本集团之主要股东及本公司之投资委员会成员。在加入本集团之前,彼曾在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银行部工作,为香港消费及零售、科技、媒体及电讯团队之成员,专注于中国互联网部。潘冠达先生持有剑桥大学经济文学学士学位。彼为HNGL之副主席及董事,亦为HN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潘冠达先生亦为S.T.DupontS.A.(「STDSA」)(其证券于法国巴黎之泛欧交易所上市)之监事局主席。HN集团及STDSA两者皆为本公司之关联公司。潘冠达先生为本公司之集团执行主席及主要股东潘廸生先生之儿子。潘冠达先生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于本公司拥有须具报权益之DIHPTC之关系,谨载述于本报告书之「董事权益」及「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权益」两节内。 |
| 3 | 陈汉松先生 | 董事 | 六十五岁,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加入本集团,并于二零一一年九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成员。陈汉松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并负责本集团之财务汇报之职责。彼在加入本集团前,于香港一间国际审计事务所拥有丰富审核经验。 |
| 4 | 刘汝熹先生 | 董事 | 七十一岁,于一九九零年六月加入本集团,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刘汝熹先生于香港接受教育,起始之职业为新闻工作者,其后于加入本集团前,在一间于亚洲地区分销名贵商品之法国公司工作。彼现负责本集团在台湾之业务。 |
| 5 | 马清源先生 | 董事 | 八十岁,于二零零四年九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马清源先生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大学及芝加哥大学。彼于一九七零年代分别于纽约、香港及新加坡之美国大通银行集团担任高级行政职位。马清源先生于一九八零年加入卜蜂集团系公司,于一九九八年退休时为该集团之行政总裁。彼亦为万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51)(其证券于联交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
| 6 | 艾志思先生 | 董事 | 七十六岁,于二零零四年六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艾志思先生拥有超逾三十四年为各行业客户审计之经验,尤擅长于银行及金融业务及债务与企业重组。艾志思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于一九九五年曾出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艾志思先生于一九六七年加入伦敦一间国际知名之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七五年转往该行之香港办事处,并于一九七八年成为合夥人,直至二零零二年退休为止。 |
| 7 | 冯愉敏先生 | 董事 | 六十八岁,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彼毕业于TuftsUniversity。冯愉敏先生为南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湾投资顾问」)之主席及合夥人。在加入南湾投资顾问之前,彼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间曾在摩根大通工作,担任亚洲私人银行之董事总经理及主席之职务。冯愉敏先生于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七年期间为香港金融发展局成员。彼亦为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其已发行之三亿五千万美元于二零三三年到期之二级后偿票据(股份代号:5713)于联交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艺术节协会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及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 |
| 8 | 林诗韵女士 | 董事 | 五十八岁,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彼于一九九零年取得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货币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一年于英国伦敦大学苏富比亚洲及非洲研究学院取得亚洲艺术—中国、日本及韩国艺术课程研究生文凭。林诗韵女士现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8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两间公司之证券均于联交所上巿)。彼亦为香港恒生大学之校董会成员、MPlusMuseumLimited(M+董事局)成员及PattiWong&AssociatesLimited之联合创办人及合夥人。林诗韵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退任苏富比高级国际主席。彼先前曾任伦敦苏富比私人客户顾问服务部主管,其后于二零零四年获委任为苏富比亚洲区主席。林诗韵女士亦曾获委任为苏富比钻石主席,该公司乃苏富比与Diacore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成立之一家零售合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