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603220.sh)
市盈率113.78市净率4.88股息率0.49%上市时间2018-11-15股价22.36涨跌幅-0.13%成交金额1.61亿换手率1.65%市值97.10亿A股市值97.10亿流通市值97.10亿自由流通市值75.95亿总股东人数6.61万人均自由流通市值11.49万总股本4.34亿流通A股4.34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4.79%陆股通持股占流通A股比例1.21% (1.30亿2025-09-30) 融资融券余额占流通A股市值比例6.98% (融资余额6.77亿融券余额159.43万2025-12-12) 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7.84% (3.02亿2025-12-05) 实际控制人类型梅漫;李六兵 (自然人)
所属三级行业通信配套服务 (申万) 市盈率-249.24市净率3.50股息率0.61%申万:通信通信设备通信配套服务申万2021版:通信通信服务通信工程及服务国证:电信业务通信设备及技术服务通信技术服务
所属指数指数纳入纳出
拟纳出指数
可转换债券中贝转债债券收盘价:136.05转股溢价率: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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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603220) -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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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原告被告诉讼事项公司所处地位案由涉及金额标的开庭日期一审机构二审机构申诉机构一审裁决情况二审裁决情况申诉情况裁决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影响诉讼费用偿还金额
12021-04-14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武汉锦绣中华广告有限公司、本公司、武汉裕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就与武汉锦绣中华广告有限公司、本公司、武汉裕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侵权纠纷向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其他原因877.50万--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02-25:《民事判决书》([2021]鄂0112民初3927号),判决如下:1、被告武汉裕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返还收益250,0O0元;2、驳回原告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362元,由原告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负担71,312元,被告武汉裕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O50元。2021-04-14:2020年12月24日已对本案作出(2019)鄂0112民初3568号一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欧亚业委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362元由原告负担。2022-06-16:(2022)鄂01民终60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准许上诉人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撤回上诉;2、上诉人武汉裕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8425元,减半收取4212.5元,由上诉人武汉市欧亚写字楼(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负担。2021-05-06: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鄂01民终2563号),裁定内容如下:1、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鄂0112民初3568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重审。2022-06-16:欧亚业委会因不服重审后的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04-14:欧亚业委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