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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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00.hk)
市盈率5.49市净率1.43股息率0%上市时间1995-06-08股价2.28港币涨跌幅-0.87%成交金额107.77万港币换手率0.07%市值16.35亿港币H股市值16.35亿港币总股本7.17亿H股本7.17亿每手股数2,000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7.30%
所属三级行业地产代理 (恒生) 市盈率62.31市净率2.18股息率2.26%恒生:地产建筑业地产地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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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集团(01200)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职位类型介绍
1黄建业先生董事

75岁,为本公司之创办人、主席及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黄先生于一九七三年成立美联物业及自一九九三年起出任本公司主席。彼负责带领董事会、制定及监察本集团整体企业发展方向及策略,以及推动董事会及各董事尽展所长。
黄先生在香港、中国及海外地产代理业务拥有超过51年经验。彼是按揭经纪业务之先驱,将按揭转介服务引进香港。黄先生亦为鋑联控股有限公司(「鋑联」)(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主席及执行董事。黄先生目前为香港专业人士协会荣誉顾问,以及美联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之主席及终生董事。此外,黄先生曾担任深圳市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以及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副会长。
黄先生亦为本集团多间成员公司之董事。彼为SunluckServicesLimited及SouthernFieldTradingLimited之董事,该等公司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彼乃本公司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执行董事黄静怡女士之父亲。

2黄静怡女士董事

44岁,自二零零八年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四年分别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黄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主席办公室之成员,及本公司风险委员会之主席(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黄女士在其他执行董事、本集团行政团队及业务单位领导之协助下,负责制定及落实业务单位及本集团之策略方向及规划、本集团日常管理及实现营运表现。彼注重优化本集团之政策及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彼与董事会携手合作发展策略措施以推进本集团,及协助董事会评估其他执行董事、本集团行政团队及业务单位领导之表现。
黄女士亦为本集团多间成员公司之董事及mReferralCorporationLimited(本集团与一间大型发展商之合营公司)之董事。彼为美联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之董事及会长。黄女士亦为鋑联之执行董事。
黄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彼持有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会计及财务)学士学位,及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专业人士协会行政委员会副主席。
黄女士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黄建业先生之女儿。

3施嘉明先生董事

51岁,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及风险委员会之成员。彼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加入本集团。施先生负责本集团的财务、人力资源及行政职能,并协助本集团制定业务策略及日常销售营运。彼拥有超过28年审计、会计及财务之专业经验,及在地产行业拥有超过21年之丰富经验。施先生为本集团多间成员公司之董事及mReferralCorporationLimited(本集团与一间大型发展商之合营公司)之董事。施先生亦为鋑联之首席财务官。
施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彼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学学士学位。在加入本集团前,施先生最后担任丽新发展有限公司之财务总监及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之助理财务总监(两间公司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于该等集团公司任职的逾8年期间担任多项职位。

4何君达先生董事

60岁,自二零一七年六月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之主席,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何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及华普天健(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合夥人。彼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彼于审计及税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何先生曾分别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为鋑联及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为SunCorpTechnologiesLimited新确科技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两间公司皆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5孙德钊先生董事

61岁,自二零零四年九月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孙先生于会计、证券业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逾38年经验。孙先生持有法律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

6陈念良先生董事

69岁,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彼曾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一位执业律师及现为陈应达律师事务所之首席合夥人。彼于一九八零年成为香港最高法院认可律师,亦于一九八四年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及于一九八五年在澳洲维多利亚省获取律师资格。彼曾于一九九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五月出任律师纪律审裁团之成员。彼现为三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即HongkongChineseLimited香港华人有限公司*、力宝华润有限公司及力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