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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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11.01市净率6.98股息率0%上市时间1992-07-06股价0.39港币涨跌幅0%成交金额59.26万港币换手率0.02%市值30.72亿港币H股市值30.72亿港币总股本79.79亿H股本79.79亿每手股数5,000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34.10%港股通持仓占H股比例0.84% (2,552.92万港币2025-12-31) 累计做空占H股比例0.24% (667.70万港币2025-12-24)
所属三级行业影视娱乐 (恒生) 市盈率25.98市净率2.24股息率0.10%恒生:非必需性消费媒体及娱乐影视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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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王国(00547)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职位类型介绍
1王章乐董事

53岁,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彼亦获委任为执行委员会成员及主席、各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授权代表。王先生于二零零八年加入本集团,并担任首席财务总监。除此以外,彼亦担任大中华地区(「该地区」)总裁,负责监管本集团在该地区的虚拟人业务、视觉特效业务及人工智能研发项目以及在美洲及该地区的贸易业务之发展。于加入本集团早期,彼亦负责本集团贸易及物业投资业务。彼亦为一间本公司联营公司之董事及若干附属公司之高级行政人员。
于加入本集团前,王先生曾在总部位于加拿大、香港及中国内地的不同行业的机构包括分别在金融/投资、贸易、制造、批发及分销鲜活食品、办公室家俱及中国内地房地产行业经营的公司(其中部分公司当时为香港上市集团之成员公司)以及一家非营利组织中任职,并在会计、税务、管理及财务规划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王先生拥有南澳洲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国际商业学荣誉文学学士学位(主修中国贸易)。王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美国会计师公会、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协会之成员,亦为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之资深会士。彼持有美国华盛顿州注册会计师资格,以及由美国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授予之特许全球管理会计师称号。王先生为香港税务学会会员及特许税务师。彼亦为加拿大管理学院之会员及C.I.M.资格持有人。

2孙大千董事

55岁,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孙博士为中信金融管理学院之金融管理研究所教授,以及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之会务顾问及区块链应用及发展研究所所长。彼曾为台湾立法院前立法委员超过十年。孙博士于金融科技及区块链应用及发展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孙博士持有台湾大学化学工程系学士学位。彼亦拥有俄亥俄州立大学之国际关系文学硕士学位及工业工程博士学位。

3许兴利董事

58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首席策略顾问及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署理主席。彼亦为本公司一家附属公司之董事。
许先生于金融业拥有逾三十一年经验。彼曾获澳洲国民银行聘任,于一九八八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六月在澳洲及香港担任多个职位,最后职务为北亚洲企业银行业务主管。许先生亦于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担任高纬融资亚洲有限公司之营运总监。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期间,许先生担任高纬融资亚洲(香港)有限公司第一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及第六类受规管活动(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之负责人员。彼亦于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担任渣打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别风险总监。于二零一三年,许先生创立私募投资公司pHCapitalLimited,现时担任其董事。
许先生于一九九零年获得西澳大学商学士学位。彼于一九九零年获认可为澳洲会计师公会成员及于二零零六年成为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
许先生现任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50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及风险、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彼曾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获委任火山邑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71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的成员。此外,许先生曾担任马来西亚-中国商务理事会中国大湾区联络处副代表。

4Alla Y ALENIKOVA董事

49岁,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在金融领域拥有超过二十年的
经验。Alenikova女士曾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顶级机构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策略并安排超高净值人士(UHNWIs)及其家人之生活。Alenikova女士现为GSFinancesAG(一间位于瑞士的联合家族办公室(MFO))之行政总裁及董事会成员。彼于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期间获委任为DigitalDomainCapitalPartnersS.àr.l.(本公司在欧洲成立的第一间附属公司)之理事会成员。Alenikova女士的早期经验包括在瑞银财富管理及花旗私人银行(纽约)担任高级职位。Alenikova女士现为WisteriaHeightsAdvisoryAG之董事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彼于一九九八年获得乔治城大学的外交服务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九年获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硕士学位。

5段雄飞董事

56岁,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现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主席。彼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担任火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为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611))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段先生持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及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于证券买卖及投资业有超过二十年经验。段先生现担任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555))投资经理。彼于二零一零年加入AtlantisInvestmentManagement担任基金经理,并于二零零四年在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注册为商品交易顾问(CTA)。

6刘畅董事

41岁,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现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刘女士持有南加州大学公共政策及管理硕士学位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持有美利坚合众国三项经纪资格,并曾于MorganStanley&Co.Incorporated任职。彼现为华龙商务航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PonticelloInternationalGroupIncorporated之总裁及亚洲商务航空协会(AsianBusinessAviationAssociation(AsBAA))之主席。

7Elizabeth Monk DALEY董事

82岁,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Daley博士自一九九一年
开始担任南加州大学(「南加州大学」)电影艺术学院院长。彼为首任StevenJ.Ross/TimeWarner学院院长。Daley博士并于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间出任南加州大学Annenberg传理中心创始执行董事,现为南加州大学多媒体素养研究所执行董事。
Daley博士于一九八九年加入南加州大学担任电影与电视节目制作课程主席之前,彼已在娱乐行业从事不同岗位的工作,包括影视制作人及媒体顾问。彼曾担任世界经济论坛之媒体、娱乐与资讯全球议题议会之董事会职务。Daley博士为AvidTechnology,Inc.(其股份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开市前停止交易并于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退市,代号「AVID」)独立董事,以及为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此外,彼为美国导演工会(DirectorsGuildofAmerica)和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AcademyofMotionPictureArtsandSciences)的成员。
Daley博士曾获美国妇女广播及电视协会表扬及两度获提名竞逐洛杉矶地区艾美奖。彼亦凭藉有关残障人士之作品而获得国际非戏剧事务理事会(CouncilonInternationalNon-TheatricalEvents(CINE))金鹰奖和BarbaraJordan奖,以及加州州长奖。
Daley博士获威斯康新大学麦迪逊分校颁授哲学博士学位及获杜兰大学纽科康学院颁授学士和硕士学位。于二零一六年,彼获香港浸会大学颁授荣誉文学博士学位。

8胡劲恒董事

63岁,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于财务及商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胡先生现为MOSHouseGroupLimited(「MOS」)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鳄鱼恤有限公司(「鳄鱼恤」)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一间会计师事务所之高级顾问。胡先生曾于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担任世纪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世纪联合」)之董事会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胡先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命的太平绅士及香港城市大学公共及国际事务学系的特约教授。他亦获颁授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嘉许。
胡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持有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胡先生为医疗辅助队名誉长官、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顾问及伊利沙伯医院医院管治委员会及香港爱滋病顾问局之各委员。彼担任输入优秀人才及专才谘询委员会及观塘区扑灭罪行委员会之各委员。彼为香港伤健协会董事及观塘警区耆乐警讯名誉会长会、警察教育及福利信托基金管理委员会及警察子女教育信托基金管理委员会之主席。
胡先生于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担任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之项目总监,以及分别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及于二零一零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担任协兴建筑有限公司之财务总监及执行董事,该两间公司皆为周大福创建有限公司(「周大福创建」,前称为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彼亦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担任BellTeaOverseasLimited(「BTO」,前称为协兴海外有限公司)的董事。BTO为周大福创建之全资附属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三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海外建筑业务。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香港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向BTO颁发清盘令(「清盘令」)。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高等法院颁令BTO解散。胡先生确认有关清盘令涉及清盘令申请人与一间合营企业实体(「BTO合营企业」)(BTO于其拥有30%权益)之间有关于迪拜一栋楼宇的建筑工程(由二零零七年或约于该年开始并于二零一一年或约于该年竣工)的合约纠纷的仲裁案而产生的一笔尚未支付的金额有关。迪拜一间仲裁机构以上述申请人为受益人批出仲裁裁决(「该裁决」),上述申请人其后向高等法院申请对(其中包括)BTO强制执行该裁决的全数金额。胡先生进一步确认,彼并无涉及任何有关该BTO合营企业的任何营运、建筑工程或上述仲裁或引致颁发清盘令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