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191.hk)
市盈率-0.34市净率0.04股息率0%上市时间1987-12-03股价0.65港币涨跌幅-2.99%成交金额1,950.00港币换手率0.0003%市值5.74亿港币H股市值5.74亿港币总股本8.83亿H股本8.83亿每手股数1,000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10.09%
所属三级行业综合企业 (恒生) 市盈率12.70市净率0.37股息率4.89%恒生:综合企业综合企业综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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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国际(00191)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职位类型介绍
1林 建 岳 博 士董事

68岁,为本公司之主席、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彼自
一九八七年十月起出任为执行董事,并为善晴有限公司之董事(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林博
士亦为丽新发展及丽丰各自之主席及执行董事,以及寰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丰德丽之全
资附属公司)之主席及董事。林博士自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止为
丰德丽之执行董事及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为丽丰之
执行董事。林博士曾任鳄鱼恤有限公司(「鳄鱼恤」)(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述者外,林博士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
担任其他董事职务。
林博士对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款待行业及媒体与娱乐等业务拥有丰富经验。彼于
二零一一年六月获香港演艺学院颁授为荣誉博士。林博士分别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及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及大紫
荆勋章。
目前,林博士为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彼亦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
委员会常务委员。此外,林博士为香港电影商协会有限公司主席、香港影业协会有限公司永
远名誉会长、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副会长、香港友好协进会副会长、香港.越南商会有限公司董
事、香港江苏社团总会荣誉会长、香港文化产业联合总会有限公司理事会会长、香港文化协
进智库有限公司主席、工业贸易谘询委员会之非官方委员,以及特首顾问团区域与环球协作
组别之成员。林博士获选为香港总商会理事会之常务副主席,由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开
始生效。彼曾为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信托人、西九文化区基金会有限公司(为西九文化区管理局
之全资附属公司)之董事局成员及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席。
林博士为余宝珠女士(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之子、林建康先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之兄及
林孝贤先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之父亲。除上文所述者外,林博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
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林博士并无与本公司订有服务合约。然而,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之条文,倘林博士于本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重选为本公司董事,
彼将于本公司日后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每三年轮换卸任一次及将符合资格应选连任。彼现时收
取本公司年度酬金3,061,200港元,及有权享有由董事会经参考本公司之业绩、彼之工作表现、
职务及责任以及当时市场情况后所厘定并由薪酬委员会核准之其他酬金及酌情花红。林博士
亦分别由丽新发展及丽丰(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收取年度酬金13,618,200港元及2,723,880港元作
为出任丽新发展及丽丰之主席及执行董事之酬金。林博士亦由丰德丽收取年度酬金11,065,560
港元。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已考虑及推荐林博士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于本年报日期,林博士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合共387,317,919股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及一份购股权包括
1,832,017股股份之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分别约43.85%及0.21%。林博士亦拥有按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本公司相联法团上市证券之权益(于本年报董事会报告书内「董事之
权益」一节中披露)。除此之外,林博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
或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2杨 耀 宗 先 生董事

58岁,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现为本公司执行
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林建岳博士之替任。杨先生亦为丰德丽之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杨先生于大中华区和北美地区拥有超过三十一年的金融和投资经验。杨先生拥有美国(「美国」)波士顿大学会计和金融双学士学位。杨先生曾于多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彼亦曾担任多间香港上市公司负责人员及参与该等公司之企业融资活动,以及曾在一间领先的国际银行工作。
杨先生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加入丽新发展出任首席投资总监及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日获委任为丰德丽之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彼曾在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星岛」)工作超过十八年,出任高级管理职位以及担任执行董事。丽新发展、丰德丽及星岛之已发行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杨先生曾任GlobalChinaTechnologyGroupLimited(泛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仅供识别))之企业财务高级副总裁,并完成了与星岛的收购及两间公司的合并。彼在利丰雅高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超过十年,参与并成功完成了彼等在联交所的首次公开招股。彼在取得大学学位后,亦曾于香港花旗银行的企业银行部及企业融资部工作。

3张 森 先 生董事

61岁,于二零二三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现为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张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加入本公司出任集团首席财务总监。彼亦为丽新发展、丰德丽及丽丰各自之执行董事。
张先生由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曾为富通保险有限公司(现称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周大福创建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之首席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曾为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首席财务官及副总裁,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曾为丰德丽之执行董事,以及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及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曾为丽新发展及丽丰各自之执行董事。
于二零零六年加入丽新集团前,张先生曾于香港多间其他上市公司及国际投资银行工作。彼在资本市场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张先生毕业于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持有会计及金融学理学士(经济)学位。彼为英国(「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

4林 孝 贤 先 生董事

44岁,于二零零六年五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为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彼亦为本公司及丽丰各自之执行董事以及丽新发展及丰德丽各自之非执行董事余宝珠女士之替代董事。林先生为丽新发展及丰德丽各自之执行董事,且为丽丰之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彼亦为善晴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董事。
林先生持有美国波士顿东北大学颁授之工商管理理学士学位。彼于二零一六年完成凯洛格—香港科技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林先生自一九九九年起于多间从事证券投资、酒店营运、环保产品、娱乐和物业发展及投资等公司取得工作经验。彼为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常务委员会之委员。
林先生为林建岳博士(本公司之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子、余宝珠女士(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之孙及林建康先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之侄。

5余 宝 珠 女 士董事

100岁,自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起出任为董事并出任为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一二年
十一月二十七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彼亦为丽新发展与丰德丽之非执行董事以及丽丰之执行董事及善晴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
股东)之董事。除上文所述者外,余女士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其他董事职务。
余女士于成衣制造业拥有逾五十五年经验,并曾于六十年代中期从事印刷业务。彼于七十年
代初期开始将业务扩展至布料漂染,并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
余女士为林建岳博士(本公司之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母及林孝贤先生(本公司之执行
董事)之祖母。除上文所述者外,余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
概无任何关系。
余女士并无与本公司订有服务合约。然而,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之条文,倘余女士于即将举行
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重选为本公司董事,彼将于本公司日后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每三年轮
换卸任一次及将符合资格应选连任。彼现时收取本公司年度酬金1,824,000港元,及有权享有
由董事会经参考本公司之业绩、彼之工作表现、职务及责任以及当时市场情况后所厘定并由
薪酬委员会核准之其他酬金及酌情花红。余女士亦分别由丽新发展及丽丰收取年度董事袍金
125,000港元作为出任丽新发展非执行董事之酬金及年度酬金2,114,975港元作为出任丽丰执行
董事之酬金。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已考虑及推荐余女士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于本年报日期,余女士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合共1,857,430股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21%。余女士亦于丽新发展持有合共60,567股股
份之权益。除此之外,余女士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或债券中
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6周 炳 朝 先 生董事

74岁,于二零零四年九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周先生亦为鳄鱼恤之非执行董事。鳄鱼恤之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本公司为丽新发展之最终控股公司,丽新发展则为丰德丽及丽丰之中间控股公司。除上文所述者外,周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其他董事职务。
周先生于一九八零年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并于一九八三年在香港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彼为香港周炳朝律师行的资深合夥人及中国委托公证人。
周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有服务合约。然而,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之条文,倘周先生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重选为本公司董事,彼将于本公司日后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每三年轮换卸任一次及将符合资格应选连任。彼现时收取本公司董事袍金350,000港元。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已考虑及推荐周先生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周先生已服务董事会逾二十一年。董事会已收到周先生每年就其独立性发出之年度书面确认,及已考虑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不同因素,以及彼在董事会和董事委员会会议期间对其提呈讨论之各种问题作出之实际贡献以及公正及独立判断,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均信纳其独立性且认为周先生将继续保持独立及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需之特质及经验,并认为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周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之最佳利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周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慨无任何关系。于本年报报告日期,周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或债券中拥有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7林 秉 军 先 生董事

75岁,于二零一一年二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主席、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之成员。林先生亦为丽新发展及丽丰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上述公司之已发行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本公司为丽新发展之最终控股公司,丽新发展则为丰德丽及丽丰之中间控股公司。
林先生于一九七四年毕业于美国俄立冈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自八十年代中期积极参与中国之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在此行业具有丰富经验。林先生已服务多间香港上市公司之董事会逾二十年。

8梁 树 贤 先 生董事

76岁,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彼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之成员。梁先生为丽新发展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鳄鱼恤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副主席。所有上述公司之已发行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本公司为丽新发展之最终控股公司,丽新发展则为丰德丽及丽丰之中间控股公司。
梁先生为执业会计师、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为两间香港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之执业董事。

9吴 志 豪 先 生董事

67岁,于二零二三年八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为丽新发展之最终控股公司,丽新发展则为丰德丽及丽丰之中间控股公司。
吴先生现为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吴先生持有澳洲新南威尔斯大学颁授之商业学士学位,并为澳洲及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彼亦为执业会计师,于审核、会计、财务管理及企业事务拥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