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600136.sh)
市盈率-48.60市净率16.13股息率0%上市时间1998-03-03股价1.88涨跌幅2.73%成交金额6,908.55万换手率1.91%市值38.37亿A股市值38.37亿流通市值36.53亿自由流通市值24.32亿总股东人数1.77万人均自由流通市值13.71万总股本20.41亿流通A股19.43亿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3.97%质押股数与前十大股东持股之比20.90% (4.29亿2026-04-10) 实际控制人类型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 2026 一季报 公告日期2026-04-232025 年报 公告日期2026-04-232025 年报 业绩大幅减亏
所属三级行业房地产开发 (申万) 市盈率-3.72市净率0.86股息率0.83%申万: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申万2021版:房地产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国证:房地产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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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600136) - 仲裁

最后更新于: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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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申请方被申请方仲裁事项公司所处地位案由涉及金额标的开庭日期仲裁机构裁决内容裁决执行情况仲裁费用进展
12025-04-08魏巍本公司魏巍就与本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方合同纠纷--2025-08-01:《裁决书》(京朝劳人仲字[2025]第15935号),裁决如下:驳回魏巍的全部仲裁请求。已裁决
22025-04-08闫爱华本公司闫爱华就与本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方合同纠纷--2025-08-01:《裁决书》(京朝劳人仲字[2025]第15936号),裁决如下:驳回闫爱华的仲裁请求。已裁决
32023-02-25共青城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共青城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湖北省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方借款纠纷--
--2023-12-06:《裁决书》[(2023)武仲裁字000004422号],裁决如下:同意共青城银创撤回其对本公司的仲裁请求。--提起诉讼
42022-08-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曜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仲裁委员会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曜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本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下达【关于(2022)京仲案字第3195号仲裁案答辩通知】。被申请方合同纠纷1,571.99万
人民币
--2023-03-23:《裁决书》(2023)京仲裁字第0797号,裁决如下:(一)当代文体向曜伟基金支付第五期股权回购款本息14,048,844.22元;(二)当代文体向曜伟基金支付逾期利息960,986.30元,并继续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化14.8%的标准,支付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三)当代文体向曜伟基金支付律师费300,000元;(四)当代文体向曜伟基金支付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用15,719.92元;(五)本案仲裁费174,899.40元(含仲裁员报酬105,879.68元,机构费用69,019.72元,已由曜伟基金向本会全额预交),由当代文体全部承担,当代文体直接向曜伟基金支付曜伟基金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74,899.40元;(六)驳回曜伟基金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已裁决
52022-08-20武汉东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仲裁委员会就武汉东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下达《仲裁通知书》【(2022)武仲受字第000001075号】。被申请方借款纠纷--
--2022-10-19:《裁决书》(2022)武仲裁字第000002566号,裁决如下:(一)强视传媒偿还东骐商贸借款剩余本金2,833,672.28元及暂计至2022年4月18日的利息100,611.11元,2022年4月19日起的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2021年1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即年利率15.4%(3.85%×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强视传媒支付东骐商贸律师费共计60,000元;(三)本案仲裁费55,051元,由强视传媒承担;因本案仲裁费已由东骐商贸预交,故强视传媒应将其承担的仲裁费55,051元连同上述第(一)(二)项之款项于本裁决书送达次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东骐商贸;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已裁决
62022-06-18共青城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共青城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向湖北省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方借款纠纷--
--2022-11-17:《裁决书》(2022)武仲裁字第000003176号,裁决如下:(一)当代文体于本裁决书送达次日起10日内,向共青城银创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70,000,000元及借款期限内利息人民币1,152,083元;(二)当代文体于本裁决书送达次日起10日内,向共青城银创支付暂计至2022年4月20日的借款逾期利息人民币2,252,250元,其后的逾期利息以当代文体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持续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三)当代文体于本裁决书送达次日起10日内,向共青城银创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90,000元;(四)驳回共青城银创的其他仲裁请求;(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23,917元,由共青城银创承担人民币52,391.70元,当代文体承担人民币471,525.30元;因本案仲裁费已由共青城银创预交,故当代文体应于本裁决书送达次日起10日内,将其应承担的仲裁费支付给共青城银创;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已裁决
72022-06-18珠海和谐安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英体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Super Sports Media Inc.、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珠海和谐安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诉新英体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Super Sports Media Inc.、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下达《B20220534号借款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22)中国贸仲京字第021604号)。被申请方借款纠纷--
----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