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农商银行 (已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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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122.hk)
市盈率13.00市净率0.12股息率0%上市时间2017-01-12股价0.41港币涨跌幅0%成交金额604.28万港币换手率0.27%市值20.80亿港币H股市值3.96亿港币总股本50.74亿H股本9.67亿每手股数1,000上市至今年化投资收益率-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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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农商银行(06122) - 历史高管履历

# 姓名职位类型介绍
1郭策先生董事

自2023年3月起担任本行党委书记,自2023年9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并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加入本行之前,郭先生自1991年11月至2000年3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南大街支行信贷科信贷员;自2000年3月至2000年11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副主任科员;自2000年11月至2001年5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自2001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经营综合处副处长;自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自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自2006年3月至2007年4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二道支行副行长(副处级,主持工作)、党总支书记;自2007年4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二道支行行长(正处级)、党总支书记;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担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筹备组成员;自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担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自2011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自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管理人员(候任吉林银行首席风险官);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担任吉林银行候任首席风险官;自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担任吉林银行候任首席风险官、兼总行资产保全部(特殊资产经营部)总经理;自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担任吉林银行首席风险官、兼总行资产保全部(特殊资产经营部)总经理;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吉林银行首席风险官;自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吉林银行首席风险官、长春分行党委书记;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担任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先生于1991年7月本科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现称吉林财经大学),主修金融专业。

2梁向民先生董事

自2016年4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并自2019年6月起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梁先生于1985年8月加入本行的前身,自1985年8月至1988年7月及自1990年7月至1993年6月担任春阳信用社的信贷业务职员、记账员及农业贷款会计;先后自1993年6月至1994年8月及自1994年8月至1996年2月担任九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人事监察科科员及营业部副主任;自1996年2月至2006年4月先后担任龙家堡信用社副主任及主任;自2006年4月至2007年10月担任九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主任;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九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长春开发区分社副主任;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担任本行行长助理;自2010年8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担任本行首席运营官;自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行行长。梁先生于1990年7月于中国农业银行吉林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完成农村金融学学业,于2007年1月函授专科毕业于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主修金融。

3袁春雨先生董事

自2012年12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袁先生于2010年11月加入本行,先后担任或兼任办公室主任、创新业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加入本行之前,袁先生自1995年7月至2002年8月担任九台市就业服务局科员及科长;自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担任九台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社会事务科科长(后备干部锻炼)。彼自2004年2月至2007年6月调入九台市政府办公室任挂职锻炼副主任;自2007年6月至2007年10月担任九台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11月担任九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袁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现称河北地质大学),主修涉外经济管理。

4崔强先生董事

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崔先生自2011年11月至今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风险总监、自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合规总监及合规部总经理、自2018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投资总监兼投资部总经理及自2022年5月任三级司员。崔先生自1988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抚松支行信贷员、科长;自1994年12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抚松支行信用社主任、会计科长、副行长;自1997年9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长白支行行长;自2000年2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白山市分行计划财务部经理;自2006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通化市分行副行长;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白山市分行副行长。崔先生于2002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主修数量经济专业。崔先生于2006年10月获认证为职业经理人。

5吴树君先生董事

自2012年12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吴先生自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担任双阳区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自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担任长春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自2004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本行股东长春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自2015年1月起为长春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吴先生于2001年7月函授专科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主修土木工程。

6张玉生先生董事

自2015年4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先生自1970年8月至1977年10月担任双阳区鹿乡镇团委书记;自1977年11月至1980年3月担任双阳区奢岭乡党委副书记;先后自1980年4月至1983年11月担任双阳区鹿乡镇党委副书记及自1983年12月至1987年6月担任双阳区鹿乡镇党委书记;自1987年6月至1990年9月担任双阳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自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担任长春市乡镇企业局矿建处处长;自1993年3月至2001年5月担任长春市第四建筑公司总经理;自2001年5月起至2010年9月担任本行股东长春华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自2010年9月起为长春华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一;自2007年12月起担任长春市人大代表。张先生于1993年12月毕业于辽宁刊授党校,主修经济学;于1999年7月函授专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主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此外,张先生于2003年8月获吉林省人事厅认证为高级经济师。

7张立新先生董事

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先生自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担任吉林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审计部主任;自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在吉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主任等职务。张先生自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担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2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自2018年1月起担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自2020年8月,担任吉视传媒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先生于2000年7月本科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主修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张先生于2002年11月获财政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18年11月获吉林省财政厅颁发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8王莹女士董事

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王女士于2010年4月加入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长春研奥电器有限公司,自2010年4月至2016年5月,担任长春研奥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董事会秘书、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自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长春研奥电器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自2016年11月起担任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23)证券事务代表、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王女士于2010年4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主修社会学人力资源专业。王女士于2016年10月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17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9月取得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P项目管理资格证书;2020年1月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2020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结业证书。

9张秋华女士董事

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女士现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吉林财经大学财经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吉林财经大学教职委委员。张女士自1985年7月在吉林财经大学任教(原吉林财贸学院、长春税务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99年3月至2012年6月担任经济法教研部主任,2011年9月被聘为教授。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德国维尔茨堡大学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研究领域为中德公司法比较。张女士现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吉林省法学会首席法律谘询专家、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会长、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破产法研究会、东北亚法制等研究会副会长,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女士于1985年7月获东北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12月获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0方纬谷先生董事

自2021年9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先生现为通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夥人,香港执业律师并于英格兰及威尔士取得律师资格(非执业)。方先生拥有多年企业和商业律师经验,专门从事合并与收购、资本市场交易、企业重组及一般企业融资以及商业事务,包括于香港交易所主板及GEM板(前称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项目中担任发行人或保荐人/包销商的香港律师。在加入通力之前,方先生曾在香港多间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任职。方先生现任运输及房屋局下设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社会福利署下设整笔拨款独立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审裁团成员以及香港罕有骨骼疾病基金会(为罕见遗传性骨病儿童而设立的慈善机构)法律顾问。自2014年至2020年担任香港罕见疾病联盟副主席及自2016年至2020年担任保安局下设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方先生于1999年12月毕业于香港大学,获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

11韩丽荣女士董事

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韩女士现为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女士自1988年7月至1991年6月,在长春第一汽车厂(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会处方法科工作,任助理会计师;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任教,任讲师;自1995年1月起,在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自2006年8月起任教授,自2009年1月起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学、内部控制等。韩女士于1998年4月,考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7年10月,任吉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2017年12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资深会员证书。韩女士于1985年7月获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1988年6月获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会计学方向)硕士学位;2005年6月获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

12金晓彤女士董事

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金女士自1995年1月起在吉林大学商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2005年12月至今为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前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在加拿大Brock大学作访问学者。金女士于2012年成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2016年成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020年获评吉林大学「领军教授」。金女士现为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会副会长、吉林省商品流通学会副会长、中国管理学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高水平研究生派出计划)项目终审专家、国家博士后面上项目与特殊资助项目匿名评审专家、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管理学学科专家。金女士于1986年7月获长春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学士学位;于1991年12月获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于2003年7月获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

13孙甲夫先生董事

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19年5月,先后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高级合夥人等;自2019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自2022年8月起任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年1月起任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孙先生现为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刑事合规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长春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吉商联合会副主席(法律委员会主任)。孙先生于2001年6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主修法律专业。孙先生于2018年11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14罗辉先生监事

自2008年12月起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罗先生自1999年7月至2003年4月担任德惠联社同太信用社主任,自2003年4月至2006年1月担任德惠联社财务科长,自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担任榆树联社副主任。罗先生于2001年7月函授专科毕业于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主修金融学,于2007年7月完成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业。此外,罗先生于2003年11月获吉林省人事厅中级经济师资格,及于2012年10月获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认证为中级会计师。

15王恩久先生监事

自2008年12月起担任本行职工监事。王先生于1988年12月加入本行的前身,自1988年12月至1993年8月先后担任九台市春阳信用社及九台市二道沟信用社的记账员及会计;于1993年8月至1996年1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审计科科员。彼于1996年1月获委任为九台市兴隆信用社副主任,自2000年2月至2006年3月获委任为九台市二道沟信用社主任。王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九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人力资源部经理,自2009年4月至2011年2月担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大安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监事长,自2013年12月至2019年8月担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自2019年10月起担任本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先生于2004年4月业余专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为国家开放大学),主修金融与财务方向,于2011年7月函授本科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主修金融学。王先生亦于2003年11月获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认证为中级经济师。

16刘向军先生监事

自2015年12月起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刘先生自2000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教于德惠市第二十中学,自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任职德惠联社松花江信用社,自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职德惠联社党委办公室,自2004年2月至2011年2月任职农安联社办公室,自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借调至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任党群工作部科员,于2013年5月加入本行,至2013年12月担任本行教育培训部科员,自2014年1月起担任本行网站管理负责人,自2015年1月至2023年3月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科员,自2023年3月起任长春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刘先生于2000年7月毕业于长春大学,主修中国文学教育,于2000年12月完成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自学考试。

17戴昀弟女士监事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行非职工监事。戴女士现任长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戴女士自1987年7月至1991年3月任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经管系教师,自1991年4月至1997年2月任吉林农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教师、助教,自1997年3月至2004年9月任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自2013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长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教授,自2020年1月起任长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戴女士现任吉林省物流与供应链学会副会长、吉林省财政学会理事、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教育部学位评审专家。戴女士拥有吉林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评审专家、吉林省物流师、快递员职业资格高级考评员等资格。戴女士于1987年7月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农牧经济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6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2014年6月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18胡国环女士监事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行股东监事。胡女士自1987年7月至1988年8月任吉林农垦特产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教师,自1988年8月至2007年6月任吉林省农业银行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自2007年6月至2018年7月在吉林省农业银行工作,自2018年7月退休。胡女士于1987年7月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

19刘建新先生监事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行非职工监事。刘先生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天津分所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先生自1993年9月至2001年8月任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会计,自2001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天津分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自2012年1月至2019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天津分所高级经理、部门经理,自2019年10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天津分所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先生于1997年5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取得会计师资格,于2001年11月经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先生于1993年7月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

20董帅兵先生监事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行非职工监事。董先生现任升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董先生自1992年3月至1995年7月任九台市司法局科员,自1995年3月至2009年8月任九台市人民法院庭长,自2009年8月至2014年4月为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自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为吉林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吉林维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自2020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海南衡佑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为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10月转入升圆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董先生于1992年7月专科毕业于长春大学政治专业,于2000年12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法专业,获学士学位。

21陈新哲先生高管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行行长。加入本行之前,陈先生曾出任中国银行多个机构的多个职位,包括自1991年7月至2003年1月担任中国银行吉林分行信贷员、公司部经理;自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担任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公司部经理;自2004年9月至2009年3月担任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自2009年3月至2011年5月担任中国银行长春金域支行行长;自2011年5月至2014年8月担任中国银行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先生自2014年8月加入本行,担任域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自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并自2018年2月起担任本行长春分行营销总监,自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行副行长,并自2021年4月起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陈先生于1991年7月专科毕业于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主修金融学,于1999年6月及2005年7月完成长春税务学院(现称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及研究生学业,亦于2008年9月完成东北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业。此外,陈先生于2008年12月获得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MBA学位,主修工商管理专业,并于1998年11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认证为中级经济师。

22袁春雨先生高管

自2012年12月起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并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有
关袁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章节「III.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历-(I)董事履历-执行董事」。

23孙海娟女士高管

自2023年9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在加入本行之前,自1994年7月至1996年8月任长春市北国城市信用社信贷员;自1996年8月至2001年7月任北国城市信用社任信贷科科长、长春市特殊资产管理中心职员;自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光复路支行副行长;自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陕西路支行副行长;自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吉林银行长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副行长(机构变革);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吉林银行授信评审中心高级授信经理;自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吉林银行长春亚泰大街支行行长助理;自2010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吉林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自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吉林银行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吉林银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自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吉林银行信贷与投资评审部总经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另有任用;自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吉林银行总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吉林银行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孙女士于2000年12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并于2002年11月3日获吉林省人事厅签发的中级经济师资格,于2003年9月7日获吉林省职考办签发的中级会计师资格。

24丛景泰先生高管

自2023年10月加入本行。在加入本行之前,自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春城支行会计科科员;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储蓄所综合员、所长;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综合管理部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信贷经营部副主任科员;2003年8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2005年11月至2006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审批部专职信贷审批人(专业技术五级);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风险经理(专业技术五级);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项目评估中心高级风险经理(专业技术四级);2008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项目评估中心副主任;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长春大中型企业经营中心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投资银行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兼放款中心总经理。丛先生于1996年7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于2013年6月获吉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21年4月被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人力资源部确定为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5秦磊先生高管

自2022年8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秦先生自2007年6月至2012年3月在榆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工作,历任柜员、信用社主任助理、信用社外勤副主任等职务。秦先生于2012年3月加入本行,自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高新支行副行长;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长春分行营业部副主任;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同志街支行负责人;自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同志街支行行长。秦先生自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自2021年11月起任本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秦先生于2009年6月函授本科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主修工商管理,并于2018年6月,完成长春工业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6丁巍女士高管

自202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在加入本行之前,自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湘潭支行储蓄员;自2000年6月至2001年3月任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吉化支行会计科会计员;自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任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吉化支行信贷科科员;自2002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自2004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法律事务部科员;自200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南河储蓄所主任;自2009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公司机构业务部副经理;自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工会办公室副主任;自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自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站前支行行长;自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行长助理;自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在吉林银行四平分行任党委委员、副行长;自2023年8月任本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丁女士于1999年6月本科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法律专业。

27袁春雨先生秘书

自2012年12月起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并自2015年12月起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
书。有关袁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章节「III.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历-(I)董事履历-执行董事」。由于袁先生并不具备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所规定的资格,本行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而香港联交所已豁免严格遵守该等香港上市规则。

28刘国贤先生秘书

自2018年5月起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刘先生是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前称为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监。彼于公司秘书、财务及银行运作方面有超过10年的专业经验。刘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会计及财务)学士学位,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特许财务分析师特许持有人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