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国际(02080) - 历史高管履历
| # | 姓名 | 职位类型 | 介绍 |
|---|---|---|---|
| 1 | 郑 江 先 生 | 董事 | 60岁,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加入本集团。彼目前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奥克斯集团」,中国五百强企业,业务营运涵盖多个行业,主要包括空调生产、电力设备、医疗及金融)的董事兼副主席。彼自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星医疗」)(中国电表生产商及医疗服务提供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7)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起,一直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兼副主席,直至二零一四年三月,彼轮值退任相关职位。彼于企业管理方面拥有逾29年经验。彼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兼非执行董事郑坚江先生的兄弟,亦为泽宏有限公司的唯一合法实益拥有人及唯一董事。泽宏有限公司合法及实益拥有汇日控股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10%。汇日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公司股份(「股份」)337,950,000股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于本年报刊发当日已发行股本约68.55%。 |
| 2 | 陈 汉 淇 先 生 | 董事 | 46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及联席公司秘书,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加入本集团。彼拥有纽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商学学士学位及香港科技大学颁发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计师及澳洲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陈先生于审核及会计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彼分别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期间于华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38),及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期间于辰林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93)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
| 3 | 沈 国 英 女 士 | 董事 | 54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加入本集团。彼目前为宁波奥克斯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的医疗首席执行官及宁波三星医疗主席。彼拥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及北京工商大学联合授予的会计学学士学位。彼为中国高级会计师。彼于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 |
| 4 | 陈 凌 晓 女 士 | 董事 | 40岁,陈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现为奥克斯集团资金部执行总监。彼持有中国计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彼于财务及库务管理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 |
| 5 | 郑 坚 江 先 生 | 董事 | 63岁,为奥克斯集团(一家从事电力设备及家用电器制造、医疗保健及金融投资业务的企业集团)的创始人及现任董事会主席,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的执行董事。郑先生为中国正高级经济师。郑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透过其控制的法团持有337,950,000股股份,其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8.55%。郑先生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郑江先生的兄弟。郑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
| 6 | 潘 昭 国 先 生 | 董事 | 63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加入本集团。潘先生获英国伦敦大学授予法学深造文凭;拥有国际会计学硕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商业学学士学位。彼于二零一六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颁发的管理训练证书。彼为加拿大开采、冶金及石油学会会员。彼为为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注册会计师、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资深会员、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及其技术谘询小组成员。潘先生于融资、合规及上市公司管理方面拥有多年经验。 |
| 7 | 鲍 小 丰 先 生 | 董事 | 58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加入本集团。鲍先生获会计及金融商业管理学士学位。鲍先生在会计及审核方面拥有逾22年经验。鲍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期间,鲍先生担任辰林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93)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并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期间,彼担任FSMHoldingsLimited(股份代号:172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三月起,鲍先生担任瑞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3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所有公司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
| 8 | 邹 兆 麟 先 生 | 董事 | 60岁,具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资格。邹先生目前为海问律师事务所合夥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副主席及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33)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邹先生的专项方面在于与香港资本市场及香港上市公司有关的监管及合规谘询工作。邹先生亦积极为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收购及私有化、公司重组、公司治理、资料披露、反洗黑钱法规及ESG方面的建议。邹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获荣誉文学士学位,并取得香港大学法律专业文凭。邹先生于二零二零年获接纳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并授予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资格。彼具有公认反洗钱师资格。彼自二零二一年起担任该公会理事,并于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三年期间担任资格委员会副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彼担任该学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及于二零二五年担任该学会会员委员会主席。邹先生于一九九七年加入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其于二零零六年成为该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并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期间担任该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主管合夥人及首席代表。 |